今天又打電話去縣政府,輾轉都無法知道事情的處理及結果,只好又轉到縣政府的第一線,就是客服人員,這次的客服人員聽ㄌ我所說ㄉ內容,又讓我多ㄌ一個單位去詢問,就是工務局ㄉ使用管理課,好像點到問題ㄉ重心,他就跟我說我們這是店舖住宅及我所查到ㄉ營利事業登記裡有記載建築材料不堆棧,就跟我說某個法說不能當倉庫使用,讓我感到希望又降臨,希望這次能禁止鐵工廠ㄉ違法行為 !還我們一個公道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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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wei & jub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